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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研讨会案例征集

2026.09.29 129 字号



一、案例征集背景



202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基础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坚守教育规律、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全方位守护学生生理与心理健康,助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成长成才。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将“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作为学校育人的重要路径。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提出“以美润心”,推动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也进一步强调家校社协同和学校主阵地作用。合唱活动兼具艺术审美、团体协作、情绪表达和社会联结功能,是乡村中小学开展美育与心理健康融合实践的重要载体。

第六届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研讨会由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联合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杰担任主理人,围绕合唱对负面情绪调控、人际关系改善、心理韧性提升和积极心理品质培养开展案例征集及研讨,形成了较清晰的实践议题框架。为进一步深化研讨成果、落地育人实践,双方开展横向课题合作,在沅江市三所乡村中小学落地为期一年的“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促进心理健康的实践研究”。该项研究聚焦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赋能学生心理健康的专项实证研究,立足教育学、艺术学、心理学多学科交叉的专业视角,有效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实证研究空白,为第七届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研讨会的高质量、专业化举办筑牢了坚实的学术根基与实践基础。


为更好地推动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从经验交流走向规范实践,深入研讨合唱赋能乡村学生心理健康的实施路径,组委会拟于2027年1月24日举办第七届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研讨会,现面向全国征集合唱育人典型实践与专项调研案例,搭建学术研究、一线教学与公益实践互通共享的专业交流平台,引领新时代乡村美育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主办方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



三、案例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征集面向乡村中小学美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单位及个人,具体包括:

1.高校学者:全国高校美育、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方向研究者;

2.地方教育行政与教研人员:教育局领导及管理人员、教研员、中小学管理干部;

3.乡村中小学校长、分管德育/美育副校长;

4.合唱指挥:乡村合唱团指挥、合唱指导专家、高校专任教师;

5.公益行业从业者:公益组织代表和项目负责人;



四、案例选题方向

案例需紧扣研讨会主题“合唱与心灵成长:乡村中小学美育促进心理健康的实践路径”,避免空泛论述,需结合具体实践场景与细节。



五、案例入选福利


1.案例作者将获得由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和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2.优秀案例作者将受邀现场参与第七届乡村中小学合唱教育研讨会(现场分享、案例入册或在会场通过展板呈现),主办方承担参会期间的往返交通(硬卧/二等座)、住宿及餐饮费用;

3.优秀案例将于2028年汇编成册并出版(案例发表前会征求相关单位及个人意见,做隐私保护处理)。



六、投稿须知


(一)内容要求

1.真实性:案例需基于真实实践,不得虚构、抄袭;

2.贴合性:严格围绕选题方向,避免偏离“乡村中小学美育促进心理健康的实践路径”的核心,不堆砌无关内容;

3.原创性:投稿案例需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内容,若涉及引用他人观点或数据,需注明来源;若存在抄袭,将取消入选资格。

(二)格式要求

1.字数:单篇案例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

2.结构:需包含“标题+案例概要+主要做法+成效启示+案例负责人简介”五大模块,模块清晰,逻辑连贯;

3.格式规范:标题:宋体、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1.5倍行距,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作者信息:注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三)提交方式

1.提交邮箱:deqingjjh@163.com;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8:00;

3.邮件要求:邮件主题格式:“研讨会投稿+姓名+单位”;案例以Word文档形式作为附件提交,文档命名与邮件主题一致。



七、文章遴选


1.初筛(2026年11月5日-11月15日):由德清公益筛选符合“投稿须知”及“选题方向”的案例;

2.复评(2026年11月16日-11月30日):组建评审组,对初筛通过的案例进行评审,确定入选案例,并邮件通知作者。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北京德清公益基金会     

2026年9月26日        

 


八、案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