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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音乐新教师(九):欣赏课学生“卧倒近半”怎么办

2017.10.23 152 字号
编者按:

小编在公众平台后台和“快乐合唱3+1”各县学习群里,持续收到音乐老师们的学习需求,大多集中为对教学教案和优秀一线音乐老师教学方法和经验的需求。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个教案网站,供大家下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链接),同时转载“音为有爱”微信公众号郭声健老师撰写及整理的原创作品、适合音乐教师的可读性强的系列文章,与大家共享。


全文转自音为有爱公众号

欣赏课学生“卧倒近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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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欣赏教学,小米在信中很委屈地跟我描述了她的窘迫与无奈。小米说:只要课上我一说出今天我们要欣赏一首乐曲,话音未落,学生们已经卧倒近半了。当然,我上课的情绪也被削减了一半。那个单元学习的主题是《走进西藏》,欣赏的第一首乐曲是《阿玛勒火》,说实话,这首乐曲我是第一次听,在网上下载的版本中演唱者音色、旋律等方面,都很难用“美”来形容。欣赏前,我给学生提了三个相关的问题请他们思考,听完乐曲之后,竟没有一个人能回答我提出的问题。接下来我提示大家从哪些方面聆听、辨认,可刚按下扩音器的开关按钮,讲台下的同学就像炸了锅一样地捂着耳朵大喊大叫。我手足无措,只好顺着学生的意愿把音响关掉了,问其原因,学生大叫“不好听”、“刺耳”等等。……

对于新教师而言,欣赏教学极有可能是一个令人尴尬与头疼的问题。如果一味沿袭我们自身所接受的专业化欣赏教学模式去施教,学生卧倒近半的状况难以避免地会在我们的课堂上重演,所以新教师们对此必须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应对措施。


音乐欣赏课,或叫音乐鉴赏课,其实叫什么名称并不重要,有的人非得要把欣赏课和鉴赏课这两种不同的叫法做一番文本上的解读和比较,认为鉴赏课要高出欣赏课一等,我看那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小米你那段“卧倒近半”的描述太生动形象了,让我仿佛置身于现场,有些让人忍俊不禁。不过,笑过之后我们会陷入沉思: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音乐欣赏课呢?是欣赏的作品不符合学生的口味,还是教学的形式与学生的审美习惯有冲突呢?是不是我们的音乐教学体系中过分强调了欣赏教学的重要性而使得欣赏课所占的比重太大了呢?总而言之,学生一听说要欣赏音乐,甚至还不知道要欣赏什么作品就已经“卧倒近半”,如此地对欣赏课不感兴趣,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这个问题,又让我联想到美国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看,没有听说或看到他们的学生不喜欢上音乐课,原来他们可能早知道学生不太喜欢上欣赏课,因而他们的音乐课程设置里根本就没有设置欣赏课。他们的音乐课程分为三类,即合唱课(或叫声乐课)、乐队课(或叫器乐课)、普通音乐课(这类课程类似于我们的音乐综合课)。他们没有设置专门的音乐欣赏课那一定是有原因的,对此我没有去做专门的研究,也就不能随意去猜想了。


但是,我们国家的中小学音乐课程体系中,欣赏课是很受重视的,特别是到了高中阶段,欣赏课更是占据了三分之二的比重。我们没有必要仿效其他国家的做法,但是也不能对学生不喜欢上欣赏课这个问题视而不见。欣赏音乐,本来是为了让学生获得审美愉悦体验,进而让学生进一步热爱音乐,对音乐的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离不开音乐,但如果我们所获得的教学效果恰恰相反,那么,我们就必须好好反思,这到底是学生出了问题,还是我们音乐欣赏教学出了问题。


反思我们的音乐欣赏教学,我个人认为,有一个问题很明显,那就是我们习惯于一味地让学生进行聆听欣赏,而这样的欣赏教学是有悖于学生音乐审美心理特点的。我们都知道,感受与体验音乐之美,并不只是通过聆听音乐来实现,同样是通过表现音乐、创造音乐来实现的,而且通过聆听所获得的音乐感受,也必须要有表达,只有这样,音乐感受才可能得到强化和内化。这一点,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因为,中小学生好动不好静,我们的音乐教学必须针对这一特点,做到动静相宜,张弛有度。具体到音乐欣赏教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叫“感受与欣赏”领域,高中阶段则叫“音乐鉴赏”模块),我们既要考虑让学生摄入音乐的养分,又要考虑让学生输出自身对音乐的反应,要保持一种生态上的平衡。显然,这样的一种教学理念,就必然要求我们在欣赏教学过程中,不能孤立地考虑本教学领域或模块的问题,而应该做到与其他领域或模块的融会贯通。同时,我们不能把提高学生音乐欣赏水平的重任让一个教学领域或模块来承担,各教学领域或模块,都必须也完全能够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或者可以认为,欣赏教学其实并不是某个教学领域或模块的事情,整个音乐课程都应该渗透欣赏教学。

基于这样的理解,我认为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们既要在欣赏教学中考虑与其他领域或模块的融合,同样要在其他几个领域或模块的教学中考虑与欣赏教学的融合。具体说,我们要把欣赏教学融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的教学之中,融于高中阶段除音乐鉴赏模块之外的其他五个模块之中,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对学生感受与鉴赏能力的培养,学生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的提高,根本不可能只通过欣赏教学就能实现,特别是对较低年级的学生来说,可能更多地是通过表现(即演唱、演奏、舞蹈、戏剧表演等)、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的教学活动实现的,至少可以说,是离不开这三个方面的。因此,我们要追求的是这样的一种效果:整个中小学音乐教学,就是一定意义上的音乐欣赏教学。


第二,既然欣赏教学不只是局限于感受与鉴赏领域或音乐鉴赏模块,那么,我们的教学内容,也就不能局限于教材中感受与鉴赏单元或音乐鉴赏教材里的内容。虽然小学初中教材中可能并没有非常明确地呈现出哪个单元或哪一课是感受与鉴赏领域的,但是在教材编写者的思路中是明确了的,他们在选材上无疑是侧重于感受与鉴赏的,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则更不用说了。然而,当我们的欣赏教学空间被拓宽了之后,教材上的相应内容,自然就很有局限性了。因此,我们必须变通教材,灵活运用教材,一句话,就是要对教材进行再创造,要把最适合的音乐及时引入教材和课堂。


第三,既然欣赏教学不只是局限于感受与鉴赏领域或音乐鉴赏模块,那么,我们的教学形式,就要依据内容的变化而变化,不要在下意识里认定欣赏教学的形式,与表现和创造教学的形式是截然不同、对比鲜明的。我们不要刻意去体现欣赏教学形式和其他领域或其他模块的教学形式的区别。比如,对某一个音乐作品的欣赏,既可以通过聆听去感受、也可以通过演唱或演奏去感受、还可以通过舞蹈去感受,那么,我们在教学形式上,就必然要打破传统和固有的模式。甚至有可能从形式上看,各个领域或模块的教学没有什么差别,而只是在教学中的着力点不同而已,这个着力点则是由老师来把握的。


第四,关于欣赏教学的评价问题,我们主要是通过学生在课堂上对音乐的反应和表现来进行评价的。那么,在评价学生的反应和表现方面,我们应考虑两点:首先,中小学生的表情能力比表意(语言表达)能力要强,所以,我们要鼓励学生以他们最喜爱和擅长的方式来表达自身的音乐感受;其次,学生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比表达的深刻性更应该受到我们的关注。

关于欣赏教学的话题,我又啰啰嗦嗦地跟小米聊了这么多,也不知是否对你有些启发。